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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5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次全国理论统考的通知

2015-01-09 15:24:56   来源:鉴定站   作者:郭小平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有关单位:

接中国消防协会通知,定于1月18(星期日)组织2015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一次理论统考。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职业名称: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为初级(五级)和中级(四级)。

二、考试时间 

初级(五级):2015年1月18日   9:30-11:10

中级(四级):2015年1月18日   9:30-11:10

三、参加人员

1、参加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建(构)筑物消防员”2014年第十一、十二、十三期初级(五级)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人员。

2、一年内参加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初级(五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但统考成绩不合格,或者缺考需要补考的人员,如需补考按照本通知“六--(2)”补考要求直接到达考试地点参加考试即可。

3、2014年10月26日“中级(四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统考综合评定不合格且已向陕西省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报名登记补考的人员。

四、考试地点

陕西省西安中学教学南楼2至4层(未央路与凤城五路十字往西500米路北,南门进)乘600、50、207、228、318、117、619、266、723路公交车或地铁二号线凤城五路站下车。

五、考试方法和标准

理论知识考试为全国统考实行闭卷模式,单人单桌,采用答题卡答题,电脑阅卷,时间10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未用答题卡答题者不得分。

六、考试要求

1、考生务必要自带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应考,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2、参加初级正常鉴定考试与中级补考人员要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者禁考;初级补考人员需携带四张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及结业证、身份证,证件不齐者禁考。

3、请各位考生提前一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根据提示尽快找到自己考场号位置,避免延误考试时间。

 4、参加正常鉴定考试的考生所安排的考场以准考证上的考场号为准,也可参考通知附花名册最后一列;参加初级理论补考时间为上午9:30--11:10,补考人员要提前到达二十二考场,有序排队等待工作人员安排座位。 

     5、请各有关单位安排专人,务必及时将考试具体时间、详细地点直接通知到当地每名需参加正常鉴定的参考人员。  

     七、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为全国理论统考,当日只组织理论考试,如有参加技能补考的人员请与职业技能鉴定站办公室联系,另行确定补考时间。

2、由于本次理论考试采用答题卡答题,请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熟悉如何使用答题卡并准备好2B铅笔、橡皮、黑色签字笔等答题工具,要按规定涂好答题卡,避免因答题卡涂不规范造成电脑读不出数据,影响考试成绩。

3、参考人员要提前熟悉考点线路,注意路途安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由于西安中学停车场狭小,如有开车前来考试的人员自觉将车停外允许停车的地方,前来考试人员要从西安中学南门进,其它校门不对本次考试开放。 

联系人 :郭小平  电话:029—86167617。


附表一:参加初级(五级)考试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

附表二:参加中级(四级)补考人员名单及准考证号

 

 

陕西省消防协会

 

                                  2015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