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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的通知》(公消[2015]209号)及陕西省《关于印发<陕西公安消防部队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六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通知》(陕公消发[2015]14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拟从即日起对省内符合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职业(工种)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建(构)筑物消防员。
二、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建(构)筑物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的人员。
三、基本要求
(一)文化程度:要求初中毕业及初中毕业以上。
(二)年龄要求:18至55周岁。
四、鉴定等级及申报条件
(一)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1年以上。
(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每月1-15日的工作日内受理报名工作。
(二)报名所需
有意参加本职业鉴定考试的人员请携带以下证件及资料前来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者不予受理。
1、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考试报名登记表(见附表1)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见附表2)此表严格按照最下方填表说明准确填写,一式两份并全部粘贴报名者本人相片。
3、报名者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者本人相关学历证明、资历证明(指单位开具的从事本职业年限的工作证明等(见附表3),并加盖单位工章)。
5、报名者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相片2张,与申报表上所粘贴的相片一致。
(三)资料审核
报名参加鉴定考试人员的申报材料由鉴定站进行审核,对符合鉴定条件的人员建立档案,编排报名序号、考号,核发准考证。 并对符合鉴定条件的人员收取鉴定考试费360元(含理论知识考试费和技能操作鉴定费);对不符合鉴定条件的人员会将其申报材料全部当场退回,并告知不可参加当次鉴定考试。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19号,陕西省消防协会二楼办公室。
联 系 人:郭小平 张永涛
联系电话:029-8616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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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一)理论知识考试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答题卡答题。共200道题,每题0.5分。题型分为:单项选择题100道、多项选择题40道、判断题60道。考试时间100分钟。
按照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统一要求,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2016年全年共安排4次,具体日期为:3月20日(星期日)、6月19日(星期日)、9月18日(星期日)、12月18日(星期日)。考试试卷由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命题印制。
(二)技能操作考核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建筑消防设施实际操作、功能测试等方式,考核时间初级、中级不少于30分钟。 技能操作考核具体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对单科成绩的处理办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单科合格成绩保留一年,在成绩保留期内,考生可参加一次补考。符合补考条件的考生请按本公告第五项中(四)联系报名参加补考。
七、鉴定地点
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具体地点以陕西省消防协会网站(www.sxxfxh.com)的每次考前通知公告为准。
技能操作考核地点: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陕西)站。(西安市未央区草滩街道办东兴路陕西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院内,可乘723路公交车于消防培训基地站下车即到)
八、考试必带物品
(一)理论知识考试
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准考证、2B铅笔、橡皮、小刀、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工具。
(二)技能操作考核
携带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准考证。
九、鉴定成绩查询
待理论与技能操作考试均已完成,约两周后进入陕西省消防协会网站(www.sxxfxh.com),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十、证书领取
鉴定考试合格人员将颁发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方式由鉴定站另行通知合格者。
特此公告
陕西省消防协会
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