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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全省2015年度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06-15 11:49:39   来源:鉴定站   作者:殷乾龙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令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陕西省贯彻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中还没取得中级建(构)筑物消防职业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试时间

   (一)2015年7月19日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地点另行通知)。

   (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与技能实操考核时间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报名鉴定考试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报名时间、地点及查询

报名时间:2015年 6月15日至6月26日

报名地点:陕西省消防协会二层办公室  

     详细地址:西安市凤城三路19号

联系人:  郭小平

咨询电话:029-86167591

邮箱地址:sxsxfjdz@163.com

查询网址: www.sxxfxh.com


     、报名方式

   (一)、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负责报名人员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参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人5张小2寸标准照片,通知附件1(每单位一份),附件2纸质与电子版(纸质每人两份)(注:报名审核通过后将最终版的附件1、2电子版发至以上邮箱并以单位全称命名)。

(三)、符合报名鉴定考试条件(一)、(二)者需携带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鉴定考试条件(三)者必须开具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要每人一份)并提供单位用工合同、个人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报名鉴定考试条件(四)者需携带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纸质附件1、2、3填写内容必须是计算机打印;电子版必须采用原文件上传版本格式;照片要裁剪完好背面写清本人姓名及单位(重点字),其中2张粘贴于附件2(个人申报表两份),剩余3张用回型针固定于附件2右上角。  


    五、报名费用     

     包含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食宿费,具体费用待报名时通知。


     附件1、2015年度全省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考试报名登记表

附件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式样)

 

                    陕西省消防协会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