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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行业标准发布

2014-07-23 09:54:10   来源:公安部消防局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为统一和规范火灾事故调查案卷的制作,确保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质量,公安部消防局、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组织起草了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于2012年12月26日由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发布,标准代号为GA/T 1034-2012,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火灾事故调查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重要职责,火灾事故调查案卷的制作质量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办理行政、刑事案件的基础,是反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规范化的重要载体。本次批准发布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依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专业档案管理办法》、《火灾原因认定暂行规则》、《公安消防执法档案管理规定》、《文书档案案卷格式》等规章、规定及相关标准,首次以标准形式系统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案卷的分类、内容和案卷材料整理的要求,首次提出了火灾现场照片整理、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整理、电子案卷处理、卷内光盘存放的要求,规范了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的格式和填写要求,对全宗名称、类别名称、案卷题名和保管期限等作出了具体规范,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案卷的制作。

《火灾事故调查案卷制作》的发布填补了行业空白,对于规范和统一火灾事故调查案卷的制作,提高火灾事故调查案卷的制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