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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及各会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不断提升我省公民科学素质水平,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22]普字1号)有关要求,现将开展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消防科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切实把省委十三届十次全会精神按照《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要求落实落细,结合《消防法》宣贯,紧紧围绕消防宣传主题,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积极落实融媒体消防科普宣传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科普活动,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发展,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活动时间
2022年3月至4月,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班、交流讲座、消防演练等。
(二)扩大范围,增强实效。设置消防展板、橱窗、横幅;印制、发放消防科普宣传册,扩大宣传范围。
(三)创新手段,丰富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 等自媒体,组织策划公众关切的消防科普话题,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消防科普作品创作,开展消防科普和传播。
三、有关要求
协会号召各专业委员会及各会员单位要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上述宣传科普活动,普及消防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宣传月消防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请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活动项目征集表,5月7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相关图片和影像资料,发送至sxsxfxh@163.com。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联 系 人: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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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协会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