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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6月19日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全国统考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公告

2018-01-03 10:12:35   来源:鉴定站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各有关单位:

    2016年6月19日,陕西省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依据中国消防协会要求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第二次全国统考,此次考试成绩与综合评定结果已在陕西省消防协会网站公布。此次考试合格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已全部制作完成,由中国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下发至陕西省消防协会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为有序完成此次发放证书工作,请各有关单位根据以下要求前来领证。

    一、取证人员批次:

    1、参加过2016年第一、二、三、四期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培训并且考试合格及补考合格人员。(见附表1)

    2、报名参加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2016年第二次全国统考且成绩合格的人员。(见附表2)


    二、领取证书方式: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由陕西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统一分发到各支队,由各支队联系发放,领取时需出示警官证并作详细登记。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由陕西省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通知报名时各单位经办人,证书由单位委派专人前来统一领取并作详细登记。如原先办理中级报名工作的经办人已不在原单位就职或不负责此项工作,请各单位及时与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取得联系。领取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并加盖公章‚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单位此次考试所有合格人员名册并加盖公章,名册以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单位名称为主。


    三、领取证书时间:

    1、“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于1月3日至1月1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下发,望各支队抓紧时间尽快领取。

    2、“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资格证书”于1月3日至1月10日期间(节假日除外)下发,望各单位按照要求尽快领取。(领取时间:早上9:00-11:30,下午14:30-17:00)


    四、特别提示:

    “消防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公安部消防局审核批准并印制颁发,证书从上报、制作、领取,整个过程非常严格,需经过多个部门反复审核。为使证书顺利发放,望各有关单位对此次证书领取工作高度重视,慎重安排专人领取。如出现遗失、损毁等情况,此证书不予补办。


    五、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1、证书领取地址:

       西安市凤城三路19号陕西省消防协会二楼鉴定站。

    2、联系人:郭小平  何梦翎

    3、电  话:029-86167591  18066831660 


    附表1:陕西省2016年6月统考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合格人员证书数据

    附表2:陕西省2016年6月统考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合格人员证书数据

 

陕西省消防协会

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