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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统考结束

2016年度第一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全国统考工作圆满结束

2016-03-25 16:11:47   来源:中国消防协会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2016年度第一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于3月20日在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时开展。全国共有52692人报名参加初、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和初级灭火救援员考试,其中北京7650人,浙江5432人、广东4651人、辽宁4050人、江苏3764人、山东3360人排全国前6位,西藏第一次组织考试。

为了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中国消防协会于3月16日组织召开了考前工作会,张荣昌副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协会和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各鉴定站签定了为期两年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通报了考试方案,抽调了25名督导员到各考点异地交叉督导,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规范进行。

自2010年4月以来,共组织了26次消防行业特有工作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统考。目前,全国报名参加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职业技能鉴定人数已突破70万,取得初级、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已突破45万,取得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已有78人,取得初级灭火救援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已有3930人。

随着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进,已经产生了明显的社会效益。通过培训提高消防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经过考试取得消防从业资格,促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的落实,为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控制火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是在公安部消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统一领导下,由中国消防协会(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和技术指导,并由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总队和消防协会成立考试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当地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实施本地区范围内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