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9-86167617 029-86167591 传真:029-86167617 邮编:710018 邮箱:sxsxfxh@163.com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令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陕西省贯彻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二级资质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按照有关规定精神,拟对我省未参加过中级鉴定考试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操作人员进行第二次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1、2014年10月26日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
2、职业技能鉴定技能操作培训与考试时间将根据理论统考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名对象:
1、拟申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操作人员。
2、参加2014年7月20日第一次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理 论考试不合格人员。
三、报名条件:
参加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考试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查询
报名时间:2014年 9月23日起至9月28日下午15:30截止
报名地点:陕西省消防协会二层办公室
详细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19号
联系人: 郭小平
咨询电话:029-86167591
邮箱地址:sxsxfjdz@163.com
查询网址: www.sxxfxh.com
五、报名方式:
1、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2、负责报名人员应携带单位介绍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人4张小2寸标准相片、 通知附件一(每单位一份)、附件二(每人两份)纸质与电子版(注:待报名审核通过后将最终版的附件一、二电子版发至以上邮箱并以单位全称命名)。
3、符合条件(1)、(2)者需携带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条件(3)者必须开取本单位或(与)原单位工作年限证明(达到6年以上即可)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符合条件(4)者需携带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原件经报名审核后将退回。
4、注意事项:纸质附表1、2填写内容必须是计算机打印;电子版必须采用原文件上传版本格式;照片每人4张小2寸并裁剪完好,照片背面写清本人姓名及单位(重点字),其中2张粘贴于附件二(个人申报表两份),剩余2张用回型针固定于附件二右上角,以方便取期用。
六、报名费用:包含资料费、鉴定考试费,具体费用及其它费用待报名时通知。
七、其它说明:
1、凡参加2014年7月20日第一次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考试,理论成绩不合格需要补考的人员,均可免费参加本次考试,详细报名方式除本通知“报名方式”中4点要求外,特别注意在发电子版附件时,文件名称处注明为补考。
2、鉴定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项内容,具体的培训及考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单位关注陕西省消防协会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
陕西省消防协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