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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有关社会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消防技术专家在全省消防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提升消防工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根据《陕西省消防协会消防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结合协会消防技术服务分会成立后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陕西省消防协会消防技术专家库专家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原则
本次调整坚持“专业引领、德才兼备、动态管理”的原则,广泛吸纳在消防科学研究、消防工程设计施工、消防产品研发生产、消防技术服务等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较高专业水平的人才,充实专家库力量;同时,对原有专家成员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
二、调整范围
1、新增一批在消防各专业领域有突出贡献和专业影响力的专家。
2、对现有专家库成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专家的工作变动情况、参与协会活动及技术服务的活跃度、专业知识更新情况等,对部分专家进行调整。
三、专家职责
1、参与省消防协会组织的建言献策、决策咨询、社会服务等活动,推广先进消防技术及科技成果;
2、承担省消防协会选定的课题和委托的研究任务,为政府提供政策储备;
3、针对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难题和实际问题,推荐专家库专家提供支持服务;
4、参与对有关消防发展决策的论证,及时向政府及业务主管单位提出建议;
5、接受委托或邀请,承担或参与有关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起草与修订、消防科技项目的评估、消防科技成果的鉴定与论证、消防技术论证与评审;
6、专家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向协会申请或自己完成有关调研、消防科技项目等活动,协会全力予以支持。
四、候选专家条件
遵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严谨,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和消防安全意识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具有10年以上消防相关行业、专业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分析鉴定能力,并获得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
2、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在工程建设或消防安全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3、熟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有较高的工程建设、消防安全领域专家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4、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关心热爱消防公益事业的消防技术人员优先聘用。
五、候选专家专业
1、消防专业。如:应急救援、消防指挥、消防工程、信息工程等。
2、消防相关专业。如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工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专业、安全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管理科学、工业工程、工程管理等。
六、推荐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都可以推荐或自荐,不设人员数量、地域、性别限制。陕西省消防协会将邀请国内知名消防专家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评审,经审查通过后颁发聘书。
七、相关要求
请新申请入库的各有关单位或个人依据上述条件认真填写《陕西省消防协会消防技术专家库候选专家推(自)荐表》(附件)并加盖公章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于2024年12月30日前,连同获奖、职称及推荐单位认为必要的证明材料一起送(寄)至陕西省消防协会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 洁
联系电话:029-86167617
电子邮箱:sxsxfxhkpw@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19号陕西省消防协会
邮 编:710018
陕西省消防协会
科普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