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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令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陕西省贯彻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一、二级资质的操作人员应当具备取得中级技能等级以上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其中高级技能等级以上至少占百分之三十的条件。根据省消防总队安排,现拟对全省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操作人员进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拟申报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的操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参加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考试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建(构)筑物中级消防员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考试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6月18日至6月30日11:30
2、报名地点: 陕西省消防协会二层办公室
地址: 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三路19号
咨询电话: 86167591,89610936
联系人:郭小平,张艺周
邮箱:sxsxfxh@163.com
四、报名方式:
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来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工作年限),参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本通知附表一(每单位一份)、附表二(每人一份,每份贴四张小两寸红底照片)及其电子版,符合条件(1)、(2)者需携带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符合条件(4)者需携带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的原件经报名审核后将退回。
五、其他说明
鉴定考试包括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项内容,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费用待确定报名总人数后另行通知。
陕西省消防协会
201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