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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全省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建造师及技术人员考试补考的通知

2014-05-27 16:42:01   来源:陕西消防协会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各消防设施施工企业有关单位:

    2014年全省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建造师及技术人员考试于3月16日全部结束后,部分单位建造师及技术人员未通过消防专业理论考试,应各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强烈要求,经省消防协会与省建设厅建管处反复协商,拟组织一次全省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建造师及技术人员补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报名 

 1、时间:5月26日—6月15日。

 2、报名地点:陕西省消防协会培训部(经开区凤城三路19号省消防协会一楼)。

    联系电话:029—83315107   89610939

 3、补考人员

    未通过或未参加2014年全省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建造师及技术人员。

 4、补考报名条件:

   (1)一级资质企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及技术人员

 (2)二级资质企业

      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技术人员

 (3)三级资质企业

      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三级项目经理及技术人员


 二、补考报名方式

       各单位统一报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来时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参加补考建造师的注册建造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参加补考试技术人员的学历或职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本通知附表一(每单位一份)、附表二(每人一份,每份贴四张一寸照片)及电子版,所有证件的原件经报名审核后将退回。

 三、考试方式、试题、考试范围

1、考试由省消防总队和省消防协会共同组织。

2、试题采用标准化试卷,不分专业,闭卷方式,由计算机自动排位,实行单人单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考试范围主要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消防法》

(2)《建筑法》

(3)《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4)《陕西省消防条例》

(5) 建筑防火基础知识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8)《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9)《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及《施工及验收规范》


 四、几点要求和说明

1、考试合格后颁发合格证书,该证书实行有效期制度,时限为三年。

2、各单位要认真领会本次补考通知精神,及时报名和考试,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以切实提高我省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建造师及工程技术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提高消防设施施工、维护保养及检测企业的工作质量。

3、按照住建部消防设施工程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消防设施施工单位通过消防专业考试合格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建造师,一级资质企业分别不少于15人和5人,二级资质企业分别不少于10人和3人,三级资质企业分别不少于5人和2人。考试结束后,总队将就全省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建造师及技术人员的考试情况予以通报并上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凡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将不得继续从事消防设施工程的施工。

                                     

                               陕西省消防协会

                                                 2014年5月26日

附表一:2014年全省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人员补考报名汇总表

 

附表二:2014年陕西省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人员考试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