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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4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二次理论考试的通知

2014-04-14 14:49:56   来源: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各市、杨凌示范区消防协会及各会员单位:

接中国消防协会通知,定于4月20日(星期日)组织2014年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第二次理论统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名称和等级

职业名称:建(构)筑物消防员(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等级为初级。

二、时间

2014年4月20日  9:30-11:00

三、参加人员

1、2014年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第一期、第二期,并取得结业证书的学员。

2、往年未参加过理论统考或理论统考不及格需要补考的人员。

四、地点

西安市北郊草滩镇东兴路,乘坐723路公交车武警部队下车,十字向西约200米“陕西省消防总队培训基地”即到。

五、考试方法和标准

理论知识全国统考,闭卷考试,单人单桌,时间90分钟。实行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六、要求

1、考生要自带黑色签字笔应考,不得携带与考试有关的书籍资料。

2、考生要携带身份证和结业证书及准考证备查。

3、请各支队安排专人,务必及时将考试具体时间、详细地点直接通知到当地每名参考人员。需要补考的人员直接向省消防协会报名。(补考时须携带结业证书与4张2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以及身份证与结业证)。

4、考生在考试当天要提前一小时到达考试地点,找到自己准考证号所对应的考场,保持安静等待考试开始。

5、每位正常鉴定的考生所安排的考场以准考证上的考场号为准,也可参考通知附件花名册最后一列;参加补考的考生要提前到达,找到最后一个考场等待工作人员安排座位。

6、参考人员要提前熟悉考点线路,注意路途安全,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联系人 :殷乾龙   郭小平  电话:029—86167591。

 

附  件:参加正常鉴定人员花名册及对应准考证号

 

                                      陕西省消防协会

                                       2014年4月11日  

2014年4月20日统考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