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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第七批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6-03-11 09:27:35   来源:中国消防协会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中消协[2016]5号

消防行业各企业单位:

    遵照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的要求,经商务部批准,我会从2010年起正式启动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目前已有六批共312余家企业被评为A级以上信用企业。该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消防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地区及有关机构在招投标等工作中已开始采用消防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进一步做好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自2014年起,消防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结果,作为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进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认证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按工作计划,我会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国消防行业开展第七批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消防行业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并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中国消防协会单位会员(未入会企业须先办理入会手续),并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4、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为企业申报时间;2016年8月初公示初评结果;2016年10月公布最终评价结果,颁发牌匾、证书并进行宣传推介。


    三、申报程序

    1、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请在中国消防协会网站下载并填写本文件所附《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fireexpo@cfpa.cn。

    2、提交《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表》中“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与加盖公章的《申报表》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邮寄至协会信评部,同时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


    四、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会将委托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依据企业信息资料开展征信调查并进行  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协会信评委对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提交的初评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中国消防协会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协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批准后,即向参评企业发送《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标识、样式和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牌和证书,并在中国消防协会网、商务部“中国市场秩序网(网址:www.12312.gov.cn)”和《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级以上企业名录》上公布。获信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六、评价费用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我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仅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依规收取初评费3000元,请直接汇往第三方账户。

    第三方评价机构开户名称: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帐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消防协会信评部

    联系人:付东风、白娟

    电 话:010-87792278;010-87789262

    传 真:010-87789785

    网址:www.cfpa.cn

    电子信箱:fireexpo@cfpa.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

    邮编:100021

    特此通知。 

    附: 
    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生产型) 
    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安装施工型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