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29-86167617 029-86167591 传真:029-86167617 邮编:710018 邮箱:sxsxfxh@163.com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安部令第129号《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及《陕西省贯彻落实<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拟再次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中还没取得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的操作人员进行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考试时间
(一)2016年3月20日参加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全国理论统考(考试地点及其它事项另行通知)。
(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与技能实操考核时间待报名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二、报名鉴定考试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三)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四)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查询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
报名地点:陕西省消防协会二层办公室
详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19号
联 系 人:郭小平
咨询电话:029-86167591
邮箱地址:sxsxfjdz@163.com
查询网址:www.sxxfxh.com
四、报名方式
(一)单位统一报名,各单位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负责报名人员应携带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的现单位与原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参考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每人5张小2寸标准照片,通知附件1(每单位一份),附件2纸质与电子版(纸质每人两份)(注:报名审核通过后将最终版的附件1、2电子版发至以上邮箱并以单位全称命名)。
(三)符合报名鉴定考试条件(一)、(二)者需携带初级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报名鉴定考试条件(三)者必须开具单位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要每人一份)、个人文凭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公章的原、现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报名鉴定考试条件(四)者需携带相关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有证件经报名审核后退回。
(四)注意事项:纸质附件1、2、3填写必须仔细阅读页尾“填表说明”,内容必须是计算机打印方式非手填;电子版必须采用原文件上传版本格式;照片要裁剪完好背面写清本人姓名及单位(重点字),其中2张粘贴于附件2(个人申报表两份),剩余3张用回型针固定于附件2右上角。
五、报名费用
包含资料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食宿费,具体费用待报名审核通过后通知。
附件1 2016年度第一次全省中级建(构)筑物消防员鉴定考试报名登记表
陕西省消防协会
消防职业技能鉴定站
201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