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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一号文件”部署开展全省冬防集中攻坚行动

2015-01-15 15:12:09   来源:消防总队   作者:王志荣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近日,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一号文件”向全省各设区市、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和22个省上职能部门、12个中省属企业等省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印发《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2015年1月10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开展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

    一、明确排查整治重点。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全省火灾防控工作实际,此次行动重点以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特别是违法违章设置货品存储仓库)、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涉及生产、储存、充装、销售整个链条)、文物古建筑单位(特别是国家、省级和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物、构筑物)为主,从1月10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分为动员部署、集中整治、总结报告三个阶段开展。

    二、提升组织领导层级。《方案》明确了在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上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担任组长,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担任副组长,由各市(区)政府(管委会)分管消防工作的领导、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公安厅,主任由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兼任,副主任由省公安消防总队总队长周详担任。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集中攻坚行动,并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各地市工作情况检查督导。

    三、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方案》要求各级政府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分析研判一次当地消防安全形势,查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不放心的场所,对火灾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层层分解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市、县政府要在印发张贴公安部《关于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的同时,针对本地区突出火灾隐患,及时发布政府通告。重要节日、重大活动举办期间,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联合检查督导,确保各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四、推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方案》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工商、文化、教育、文物、卫生、商务、安监、国资、粮食等部门和各集团化、连锁型企业,扎实开展行业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各级规划、住建、国土、城市管理部门联合对因企业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和村民自建房违法出租进行生产、仓储、经营而造成的先天性火灾隐患,按照职能依法查处;文物、宗教、旅游、消防等部门联合对文物古建筑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在不破坏古建筑完整性的前提下,督促单位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古建筑防御火灾能力;安监、消防部门要联合对涉及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和单位进行排查,督促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方案》要求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从推动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等方面入手,全面深化网格管理机制,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月底前,各消防支队、大队、公安派出所分级分批对列管单位责任人、管理人和乡镇街道网格负责人、管理人用以会代训的办法培训一遍,确保培训人员法定职责清、违法后果清、重点部位清、检查方法清、应急措施清。要督促单位节前广泛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我评估,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检测一次电气线路燃气管线,维护保养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组织一次灭火疏散演练。

    六、围绕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力度。《方案》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和“五个一律”,即:应当被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整改的隐患未整改不放过,凡发现未审未验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凡消防设施严重损坏、疏散通道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临时查封;凡违规用火用电冒险作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凡营业性场所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留宿人员的,一律立即清理;凡大型群众性活动达不到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提出不同意举办的意见。

    七、加大对重大火灾隐患的督办整治力度。《方案》要求月底前,各级政府在前一段排查的基础上,集中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隐患,并明确隐患基本情况和整改措施、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同时,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一批老旧棚户区、“三合一”场所、连片集中隐患区域和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挂牌的重大隐患全部在当地主流媒体曝光。整改期间,督促单位落实死看死守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八、落实宣传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方案》要求各地扩大宣传覆盖面,广泛张贴通告,真正使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户外视频、广告牌、手机短信等载体,高频次、多角度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的常识性、提示性宣传,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充分发挥“96119”举报投诉热线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重大火灾隐患核查属实的,给予重奖,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火灾防范的积极性。

    九、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方案》要求各地进一步强化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各联动部门制定联动工作预案,明确救援力量,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强化科学调度指挥、建筑结构安全评估以及灭火救援力量的安全防护措施。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单位定期开展熟悉、演练;加强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落实车辆装备、消防水源防冻措施,确保器材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全力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切实做好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有效扑救和成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进一步严明纪律狠抓落实。《方案》要求各地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定期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提请省政府将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市(区)政府(管委会)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对隐患突出的市、区,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办。集中攻坚行动期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存在工作失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