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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开展火灾防控工作

2015-01-12 09:29:54   来源:陕西消防总队   作者:刘良芬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近期,全国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为全力做好陕西省当前火灾防控工作,1月8日,陕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紧急下发了《全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方案要求从2015年1月10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开展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

此次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月10日至1月15日,市、县各级政府要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印发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的通告,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工作。第二阶段:从1月16日至全国“两会”闭幕,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开展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第三阶段:(全国“两会”闭幕5日内)各地认真总结集中攻坚行动开展情况,并以书面报告及时上报省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活动期间,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对全省劳动密集型企业、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场所、文物古建筑单位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企业单位,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确保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具体整治措施: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要求各级政府要周密部署、严密组织,层层分解任务,确保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做到领导到位、部署到位、行动到位、措施到位。推进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民政、工商、文化、教育、文物、卫生、商务、安监、国资、粮食等部门和各集团化、连锁型企业要结合冬春季火灾特点和本行业实际,扎实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内的消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强网格化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消防网格化管理要求,从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经常性消防宣传、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建设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户籍化”管理等方面全面规范各级网格的工作任务。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院、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络。突出重点,严格执法,各级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和“五个一律”,即:应当被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整改的隐患未整改不放过,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对排查发现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商场市场和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落实宣传培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各地要扩大宣传覆盖面,真正使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入脑入心。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和户外视频、广告牌、手机短信等载体,高频次、多角度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的常识性、提示性宣传,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对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集中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压力。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各地要进一步强化灭火应急救援社会联动工作机制,各联动部门要制定联动工作预案,明确救援力量,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组织开展实战化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灾和抢险救援等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赶赴现场参与处置。在灭火救援行动中,各地要强化科学调度指挥、建筑结构安全评估以及灭火救援力量的安全防护措施。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器材装备的维护保养,落实车辆装备、消防水源防冻措施,确保器材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全力做好“打大仗、打恶仗”的准备,切实做好一旦发生火灾,能够迅速调集力量进行有效扑救和成功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使此次活动取得实效,在陕西省政府的领导下,省上成立了以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为组长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安排部署、组织协调和全面指导集中攻坚行动,并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各地市工作情况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