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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协会各专业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部署,按照《陕西省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陕科协发[2024]普字2号)有关要求,现将开展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消防科普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本着对象化、接地气、暖民心、重心下移、服务基层的原则,并结合《消防法》宣贯,围绕消防宣传主题,扎实开展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广泛开展科普惠民助民活动,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科学普及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新篇、争做西部示范作贡献。
二、活动时间
2024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具体活动时间。
三、活动内容
(一)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各单位可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班、交流讲座、消防演练等。
(二)扩大范围,增强实效。设置消防展板、橱窗、横幅;印制、发放消防科普宣传册,扩大宣传范围。
(三)创新手段,丰富内容。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 等自媒体,组织策划公众关切的消防科普话题,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消防科普作品创作,开展消防科普和传播。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性开展上述宣传科普活动(每个单位至少开展2项以上重点活动),普及消防科普知识,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各有关单位要重视宣传月消防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5月1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相关图片和影像资料,发送至sxsxfxhkpw@163.com。
附件1:陕西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陕西省第三十二届“科技之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联 系 人:周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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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消防协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