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范文件

农村消防工作现状及对策

2015-04-28 10:54:16   来源:浙江省消防协会   作者:杨涛?李华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农村城市化的进程也逐步加快。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经济的快速发展与农村的消防工作现状极不协调。在农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改善的同时,用火、用油、用电、用气量也随之增加,导致农村火灾的形势严峻,火灾起数始终在高位徘徊,居高不下,这对农村的消防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防和减少农村火灾发生,成了当前消防工作的一项重要课题,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需要。 

    一、农村火灾的规律和特点 
    (一)火灾起数高居不下。一方面,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频繁,农村的木结构房屋量大面广,耐火等级低,户内电线陈旧老化严重,长期得不到整治,导致农村木结构房屋火灾起数逐年上升。另一方面, 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村办企业园如雨后春笋,遗留了建设无规划、动工无审批、使用无证照等种种问题,衍生了大量“低小散”企业,也是造成农村火灾易发多发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近几年的火灾数据分析,农村火灾每年所占比例均在50%以上。 
    (二)火灾后果严重。由于农村房屋建筑防火间距不足,且连片建造现象较为普遍,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蔓延,火烧连营,受灾户数、人数多,烧毁大量的生产、生活资料,给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制约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如:2013年8月5日,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寨牙乡江口村发生的特大火灾,共造成58户、248名村民房屋被烧毁,损失惨重。 
    (三)火灾伤亡人数多。由于农村缺乏消防设施,村(居)附近水源缺乏,造成扑救困难,且居住人员多为留守老年人和小孩,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能力差,一旦发生火灾,极容易造成人员伤亡。 
    (四)火灾原因较为集中。从火灾调查的情况看,农村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集中在生活用火不慎、吸烟、玩火、电气火灾等方面。农村留守的多是老人和妇孺,缺乏基础的消防常识,做饭、驱蚊、取暖等用火比较随意,易引发火灾。加之农民防火意识淡薄,乱丢烟头火种,乱倒炉灰炉渣等行为较为普遍,危险性较大。由于缺乏消防教育,小孩玩火成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此外,农村私拉乱接电线现象较为严重,线路老化、线芯裸露、电线短路、过负荷等也成为主要的致灾原因。 

    二、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但少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展消防工作仅仅停留在一般性的会议贯彻会议、文件传达文件上,检查问效、抓落实不够,造成农村消防工作停滞不前,消防工作基本无人抓、无人管,特别是一些边远山区农村,消防工作几乎被人遗忘。 
    (二)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当前许多农村在建设中也常常忽视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每年用于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有限,市政消火栓、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设在部分农村区域、村居还较薄弱,“欠账”较多。不少农村存在房屋结构不合理、耐火等级低、消防通道不畅和防配套设施、消防水源不足等大量先天隐患,基础消防设施及消防装备建设严重滞后于农村建设的综合发展速度。 
    (三)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农村劳动力大量输出,留守的老人和妇孺文化程度不高,较少接触各类新闻媒介,加之目前的社会消防宣传的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够广,缺乏对妇女等用火人员和老人、小孩等弱势群体进行有效的宣传教育和引导监护,许多边远农村常常成为集中宣传无法触及的盲区,致使广大农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缺乏防范火灾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四)多种形式消防力量不足。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公安消防部队在现有人员和装备情况下,要承担整个辖区的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工作任务,确实心有余而力不足。一些边远农村发生火灾,由于路途遥远,往往不能及时到达火场灭火,错过灭火的最佳时机。乡镇特别是与离主城区距离远的地方,未能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未按要求组建政府专职、农村义务消防队伍。即便组建了,也因为人员配备不齐或经费没有保障等原因,执勤战备不正常、器材装备损坏严重,不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极易使小火酿成大灾。 
    (五)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不到位。目前,多数农村地区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现状仅仅定位于“划网格”,并没有实质性开展管理工作。网格管理人员成分复杂,身兼多职,甚至只是挂个名,从来没有开展过网格管理工作,且多数网格人员能力水平低下,实地检查不能发现火灾隐患,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也不能开展有效的消防宣传教育,对消防工作应付了事,在职不履职,工作缺乏主动性。 

    三、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对策和建议 
    (一)加强消防组织建设,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建设,层层落实消防工作职责。乡镇(街道)要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农村消防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定期分析部署、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大问题,指导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整改火灾隐患,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和干部考核内容,切实把消防安全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层层签订消防工作责任书,着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绝不允许出现责任分解滞留在乡镇(街道)层面或责任“盲区”的情况。督促指导各村民委员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防火人员,并将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农村消防组织,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二)科学编制消防规划,夯实消防工作基础。《消防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十二五”规划,制定科学全面的农村建设发展规划,保证消防规划资金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经费,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纳入乡镇总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中,结合“新农村建设”工程,与农村建设同步立项、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进一步规范农村用火、用油、用气、用电管理,对以易燃建筑材料为主、房屋连片集中、火灾荷载大的乡村有计划地实施电网改造,从而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村民的居住环境,提升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的层次,优化农村消防安全基础环境。 
    (三)深化“网格化”管理机制,提升消防管理水平。首先,明确保障措施。网格化管理机制的正常运行,各种保障措施一定要到位。第一是人员保障要到位。乡镇(街道)要发文明确乡镇、行政村、村组三级网格工作人员,岗位要相对固定,优先安排有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的同志从事网格管理,同时要确保网格工作人员有充足的时间开展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第二是经费保障要到位。把网格工作人员的待遇和办公经费统筹考虑,采取多种措施,确保网格管理机制能正常运转。第三是政策保障要到位。要研究制定相应的规定、办法,解决网格工作人员如何履职和如何免责的问题,切实消除网格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其次,加强消防业务培训。通过岗前培训、集中培训、实地指导等方式加强对网格工作人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使网格工作人员熟悉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消防检查方法,能够有效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开展常态化的排查整治。网格化不能只停留于“划网格”,要实行“实体化”运行,落实责任,定人、定责、定岗。网格人员每月要开展“实名制”排查,督促居民、单位及时整改隐患,跟踪隐患整改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建立档案。 
    (四)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火灾扑救能力。针对消防警力不足的现状,加强乡镇专职消防队伍建设。落实保障措施,加大经费投入,落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营房建设、装备购置和队员聘用、待遇保障等工作,加强消防队伍管理,推进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区域灭火救援水平。同时,充分发挥村级志愿消防队作用。村级志愿消防队往往是第一到场力量,是把小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关键,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要以“火灾发生频率高、距离乡镇专职消防队较远、辐射周边村庄范围广”的选址建队原则,指导行政村、中心村建立村级志愿消防队,配备手抬泵、水枪、水带等基本灭火装备,认真开展火灾扑救模拟训练,提高火灾扑救能力,初步实现农村“扑救初起火灾不出村,扑救一般火灾不出乡镇”的目标。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升消防安全素质。深入开展“消防工作进农村”工作,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手机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网络等平台,加大消防宣传力度和频次,广泛播报消防常识和消防提示;充分发挥当地特色文化消防宣传队的作用,以民谣、小品、相声、戏曲、舞蹈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民俗化消防宣传形式,开展进镇入村宣传,并辅以消防演练、消防咨询、警民互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真正使消防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组织消防志愿者开展以消防宣传教育为主,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和应急预案演练活动为辅的“消防志愿者在行动”宣传活动。通过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举办火灾事故案例教育展览等形式,深入村庄开展消防法和消防常识宣传,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展上门防火检查、面对面送消防安全知识活动。同时,通过学校对中小学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把中小学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延伸到农村的中小学校,把消防常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中小学生的教育内容,使他们从小就接受消防安全教育,树立消防安全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