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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指导思想及重点内容

2015-01-14 11:28:32   来源:新浪地产   作者:  阅读:次   【 打印本页 】

    一是吸取火灾教训,填补了建筑保温系统防火技术要求的空白。为适应国家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政策的新形势,深刻吸取央视“2.9”及上海“11.15”等建筑外保温系统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通过大量的保温材料及系统的火灾试验研究,在建筑防火规范中首次对不同类型、不同高度建筑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提出了明确、严格的要求,严禁使用易燃保温材料,严格限制可燃保温材料,大力推广使用不燃保温材料。同时还对保温系统的构造及施工工艺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保障建筑节能工程的防火安全提供了技术依据。

 

二是突出以人为本,提高了公共建筑及住宅建筑人员安全疏散设计要求。对超过100米以上住宅建筑如何设置避难层、超过54米的住宅建筑户内如何设置一间安全条件更高的房间等做出规定;加强了公共建筑、住宅建筑的疏散宽度、疏散距离、楼梯间形式、安全出口数量等安全疏散要求,明确了建材、家具、灯饰商店营业厅、展览厅等场所的安全疏散指标等。

 

三是体现自防自救,提高了高层、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设防标准。针对国内超高层建筑发展越来越迅猛,高度越来越高,发生火灾时过度依靠外部救援的问题,着重加强了建筑自身防御火灾的技术措施,全面提高了100米以上建筑的楼板耐火极限、防火间距、人员疏散及避难、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设防要求,以及一般高层建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设施的设置要求。

 

四是贴近消防实战,强化了建筑灭火救援设施的设置要求。针对灭火救援实战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增加了建筑消防救援操作场地和救援口的设置要求,完善了消防电梯的设置要求;对水泵接合器、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的设置,以及户外广告牌的设置等提出了有助于提升灭火救援作战效能的要求。

 

五是适应社会发展,增加了各类新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适应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的工程建设现实需求,增加或完善了各类新型建筑的防火设计要求,其中包括了大体量物流建筑、大空间建筑、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商业步行街、地下仓库、大型可燃气体储罐(区)、液氨储罐、液化天然气储罐等建筑和设施的防火安全要求。

 

六是吸纳科研成果,提高了规范的科学性。在深入开展《建筑防火关键技术的研究》、《国内外高层建筑防火标准的比较研究》、《大型综合商业建筑防火设计关键技术研究》、《建筑外保温系统及外墙装饰防火关键技术研究》、《部分国家建筑外保温系统防火标准的研究》、《木结构建筑防火技术研究》等20余项科研课题的基础上,将建筑外墙保温系统防火、建筑构件耐火、安全疏散、防火分隔构造等方面的科研成果转化为规范的具体要求。

 

七是优化规范体系,增强了规范的协调性。新版《建规》重点对建筑防火设计提出基础性、通用性要求,对于消防给水、火灾自动报警、防烟排烟,以及其他各类自动灭火系统,只规定需要设置的场所和部位,而这些消防系统的具体设计要求则在独立成篇的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等系统技术规范中做出规定,从而建立了以《建规》为基础,各类消防系统技术规范为配套的、更加合理的工程建设消防技术规范体系。这种基础规范和专业规范彼此独立、相互衔接的规范体系架构,将更有利于规范的有效执行和持续完善。同时,在整合修订中还与《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木结构设计规范》等有关规范的内容进行了协调,进一步提高了规范之间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