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 © 2010 陕西消防协会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13008686号-1
电话:029-86167617 029-86167591 传真:029-86167617 邮编:710018 邮箱:sxsxfxh@163.com
电话:029-86167617 029-86167591 传真:029-86167617 邮编:710018 邮箱:sxsxfxh@1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现决定对部分消防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见附件)。
自2015年9月1日起,凡列入本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消防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公安部 国家认监委
2014年1月28日